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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
现将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救助省级补助、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和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全部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社〔2023〕16号)文件转发给你单位,请遵照执行。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救助省级补助、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和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全部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社〔2023〕16号)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