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城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调整提前下达的2021年部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江财建〔2020〕153号)(详见附件),现将2021年部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268.42万元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请列入2021年预算支出,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在具体使用时,按用途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
二、请将本次下达的2021年部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三、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照本次下达的项目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完成后,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调整提前下达的2021年部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江财建〔2020〕153号)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2021年1月15日